5、室内消防改造的内容;消防系统的设计及有关手续报批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、喷淋灭火系统改造、消防广播系统改造、应急照明系统改造、消防系统测试及调试、消防检测及消防电气检测
(五)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、幼儿园的儿童用房,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,养老院、福利院,医院、疗养院的病房楼,中小学校的教学楼、图书馆、食堂,学校的集体宿舍,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;
(一)设有本规定*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;
【法律】《*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*十三条:
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令*119号)*十三条、*十四条规定的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。